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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建规章、立机制 不断规范医药价格合理形成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4-12 08:44

为不断规范医药价格形成,提高我市医药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芜湖市医保局通过建规章、立机制,促进医药价格形成不断趋于规范。

一是建立审议规则。贯彻实施药品、医疗服务价格重要政策,新增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集中调整。对于药品及耗材价格波动频繁是否纳入药品保供稳价目录范围,药品及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大事项问题上,按照审议规则,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医药价格形成进行集体审议和表决。

二是成立审议委员会。建立市医药价格审议工作的集体决策机构,由局分管医药价格的副局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市局相关科室及药管中心、医保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实际运行时可根据需要扩大至各县市区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医疗机构专家参与,确保决策科学性、合理性。

    三是完善政策文件。进一步修订完善《芜湖市关于促进公立医院药品价格合理形成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建立药品保供稳价动态调整目录,通过完善政策制度,建立医药价格形成的常态化运行机制,更加精细化的规范医药价格的合理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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